

10月14日上午,淅川县公安局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情况及下步工作重点。淅川县公安局党委委员朱少林,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大队长凌红建,县公安局扫黑办全体民警以及县电视台、“微观淅川”、“法治平安淅川”官方微信公众号,村网通淅川县运营中心等媒体参加发布会。
发布会上,县公安局党委委员朱少林向媒体通报了全县公安发布会上,县公安局党委委员朱少林向媒体通报了全县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所取得的成效。他介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部署开展以来,淅川县公安局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政治责任、历史使命,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了专项斗争方案,成立了扫黑除恶专业队,按照“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的原则,以“打头阵、当主力”的战斗姿态,推进专项斗争全面铺开。
截至目前,全县共立案侦办有组织犯罪案件1起,侦办一般犯罪团伙21个,查封、扣押、冻结黑恶势力涉案资产50余万元;抓获黑恶类犯罪嫌疑人239人,经检察院批准逮捕118人,已移送起诉128人。打击处理的人员中涉及公职人员1人、村“两委”人员6人、生产组长2人、县人大代表1人、乡镇人大代表3名。共侦破寻衅滋事、敲诈勒索、聚众斗殴、强迫交易等9类涉恶现行案件121起,9类涉恶案件破案率为96.8%,创历史新高;先后3次组织开展缉捕涉黑涉恶案件逃犯专项行动,对黑恶逃犯公开通缉、集中抓捕,共抓获涉恶逃犯60名。我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综合打击成效位居全市前列。随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深入推进,全县社会治安秩序持续好转,广大人民群众反映良好。
今年1至9月,全县命案发案数同比下降100%、八类暴力案件发案数同比下降21%、盗抢骗案件发案数同比下降10%。 刑警大队大队长凌红建就黑恶线索举报方式、举报奖励和举报人保密保护办法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了解读。下步,县公安局将继续扛稳抓牢“扫黑除恶”政治责任,严格落实“一年打击遏制、两年深挖根治、三年长效长治”的工作要求,紧盯12类黑恶势力及人员,以线索摸排为基础,广辟案源线索;以线索核查为突破,坚持深挖彻查;以专案侦查为重点,做到一网打尽;以摧基折伞为关键,坚决斩草除根,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持久战、攻坚战、整体战。同时,也欢迎广大群众积极向县公安局举报黑恶犯罪线索。
举报人可采取实名或匿名,通过上门当面举报、信函、电话、网络或其他方式进行举报。实名举报的应提供举报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及联系方式等情况。匿名举报时,举报人可向公安机关自行设定6位数以上数字为本人代码或密码,公安机关据此确定举报人并兑现奖励。
淅川县公安局扫黑办举报电话:69225989、17630691363(可接收短信)举报邮箱:xcxshb@sina.com,举报信件邮寄地址:淅川县公安局东附楼215扫黑办,邮编:474450群众举报的涉黑涉恶犯罪线索,经查证属实,按下列标准对举报人给予一次性奖励:以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名判决的,奖励人民币30000元;以恶势力犯罪集团判决的,奖励人民币10000元;以恶势力犯罪团伙判决的,奖励人民币3000元;公安机关根据举报线索抓获重大涉黑涉恶案件逃犯的,奖励人民币2000元。
对举报线索实行首报奖励机制。对多人举报同一线索的,原则上只奖励第一举报人。举报顺序以公安机关受理举报的记录时间为准。符合上述奖励条件的,公安机关坚持一案一奖,第一时间向举报人兑现奖励。对举报线索实行首报奖励机制。对多人举报同一线索的,原则上只奖励第一举报人。举报顺序以公安机关受理举报的记录时间为准。符合上述奖励条件的,公安机关坚持一案一奖,第一时间向举报人兑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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