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阳镇平一男子接连三年酒驾, 屡教不改被刑事拘留!】
2018年12月1日晚20时35分许,南阳市镇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中队民警在镇平县新华路与平安大道交叉口执勤时,发现不远处一辆豫KWE6**号牌的小型普通客车紧急向路边停靠,行为表现异常,民警发现此情况后立即上前对其进行拦截盘查,发现驾驶人满面通红,浑身酒气。民警以涉嫌酒后驾驶将该驾驶人迅速控制并抽血检测血醇含量,检测结果为100.50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过民警核实,该驾驶人王×波(男 汉族42岁 镇平县涅阳街道办人)驾驶的豫KWE6**小型普通客车已达报废标准,且王×波曾于2016年8月2日因饮酒后机动车(酒精呼吸测试结果为:21mg/100ml)被处以罚款1500元,驾驶证记12分,暂扣6个月的处罚;2017年10月2日再次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血醇含量为:91mg/100ml)被法院判处拘役。
当日,镇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以涉嫌危险驾驶罪对其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醉酒驾驶是严重违法的
更何况连续三年酒驾
检测数值一年比一年节节攀升
希望这位朋友能够真正长这一智
不要等到出大事了再后悔!
来源:南阳交警权威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