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三十六次交通违法曝光日
终生禁驾
为进一步扩大社会影响,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增强震慑警示效果,全面提升广大交通参与者的文明意识和法制观念,共同打造文明交通、和谐交通、法制交通的新局面,根据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的部署,南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决定自2016年1月份开始将每月25日定为“交通违法曝光日”。
2018年11月21日至2018年12月20日,全市共有15人被终生禁驾。其中,13人因造成交通事故逃逸被终生禁驾,1人因醉酒驾驶造成重大交通事故被终生禁驾,1人因饮酒驾驶造成重大交通事故被终生禁驾。这15人中,驾龄最长的25年,驾龄最短的为1年。
造成终生禁驾的原因主要有:
1、造成重大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
2、饮酒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在此警醒广大驾驶人
要提升文明交通意识,不要心存侥幸
违反交通法律法规,甚至触犯刑法
被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呼吁社会力量进行监督
共同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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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方舟普法广场服务中心 高春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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